辽宁:今年继续创建千个以上美丽宜居村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

抓实抓好美丽宜居村建设,稳步推进改厕问题整改,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今年,辽宁省将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施策、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行动、见成果。这是2月16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去年以来,辽宁省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大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质扩面,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今年,为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得以巩固提升,辽宁省将从六大方面着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让乡村更美丽更宜居,辽宁省将持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调度建设进展,推进相关项目实施,同时积极谋划今年美丽宜居村建设,计划继续创建1000个以上美丽宜居村,确保美丽宜居村实现环境清洁有序、路网基本形成、绿化覆盖大幅提升、卫生厕所基本普及、生活垃圾和污水有效治理。

农村改厕方面,深入研究论证经过实际检验的改厕模式,指导各地针对不同地区气候特点、地质条件、改厕模式科学选择整改方式。坚持再排查和整改同步推进,且进度服从质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充分总结试点村庄经验,修订完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工作技术指南,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提高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村比例,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台账。

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辽宁省将强化数字化监管,发动群众监督农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指导各地有针对补齐垃圾处置设施短板,保障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到位。同时,以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推进乡村绿化、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为重点,全面整治村庄“四乱”。

加强治理的同时,辽宁省还明确,要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创建美丽家园。(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