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文:严防毁麦占地它用 禁止篡改基本农田性质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强行毁麦占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小麦生长即将返青起身的特殊阶段,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严防强行毁麦占地和侵害群众权益的恶性事件发生。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通知》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扛稳严守耕地红线政治责任。各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讲政治、顾大局、重民生、促和谐的高度,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统筹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坚决克服和纠正重发展、轻保护的惯性思维和推进项目建设急于求成的现象,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对各类强行毁麦占地行为提前防范、及时发现、坚决制止。
《通知》明确,要加强巡查监管,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麦收之前,各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把严防严控强行毁麦占地行为作为近期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田长、网格员要履行好动态巡查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凡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和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未批先建,严禁强行毁麦占地建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对于已批土地上农作物接近成熟的,即使用地手续齐全、补偿安置到位,也要等收获后才能实施占用。
《通知》强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介入,告知政策规定及严重后果,及时防范化解毁麦违法建设隐患;对正在实施的毁麦行为,要迅速反应、联合处置、正确引导,全力保障粮食生产正常稳定;对实质性毁麦违法建设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最大限度恢复耕种、消除违法状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强行毁麦占地行为制止无效的,要第一时间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通知》还提出,要注重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依法用地良好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等活动,让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等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提升社会各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结合当地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着重做好基层政府和有关用地单位的政策宣传,严禁以任何名义强行毁麦占地;项目实施前,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愿、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对合理诉求采取积极措施,妥善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强占耕地、毁麦建设等恶性事件,树立和维护河南耕地保护良好形象。(记者 王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