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住宅小区春季环境综合整治将启动!需达到这个标准
2月16日,记者从大庆市城管局获悉,为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升业主居住舒适度、满意度,大庆市将启动2022年住宅小区春季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共包括净化、亮化、美化、绿化四方面。
净化:对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
净化活动的起止时间为2月20日至4月15日。3月20日之前,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将对所服务的住宅小区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积冰残雪等清运到指定消纳场所。确保小区内道路、场地、绿地、楼道和楼体、桌椅、护栏、电梯轿厢等保持洁净无污渍;果皮箱、垃圾箱合理设置、定期消杀;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残土、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3月20日起,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将对属地内住宅小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限时整改。4月15日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将被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并在属地内进行通报,通报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亮化:照明设施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
亮化活动在4月1日至30日之间开展,指的是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内庭院灯、楼道灯(非公共电源楼道灯除外)等各类照明设施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对非公共电源楼道灯,要积极引导业主进行安装,重大节假日布置节日彩灯,并保持灯具正常使用。该项活动主要由物业企业自查并整改,4月25日至30日,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对属地内亮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市物业主管部门。
美化:杂物清理、设施喷漆和违建清理同步推进
美化活动主要集中在4月15日至5月31日。4月25日之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服务区内不符合标准的牌匾广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阳台开门、乱堆乱放、违法装饰装修等情况分项统计,告知、劝阻相关业主,对不听劝阻的报给所在区相关执法部门。5月15日之前,各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协助业主清理服务区内乱堆乱放杂物,对电子门、健身器、桌椅、凉亭、护栏、灯杆等公共设施脱漆、掉色、破损影响小区美观的,全部重新喷漆刷新或修缮处理。
4月25日至5月25日,区级各执法部门将联合对属地内违章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阳台开门、私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以及不符合标准的牌匾广告、乱堆乱放、门前堆物、店外餐饮、露天烧烤等进行集中清理。至5月31日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并在属地内进行通报,通报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对于不配合整改的相关业主或相关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绿化:绿地裸露率高于10%的将被罚
绿化活动的起止时间为4月15日至6月15日,4月31日之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服务区内的绿化区域进行自查,针对枯枝死树、绿地裸露等情况制订补植、修剪、养护计划并报所在区物业主管部门,5月31日之前完成绿化补植、修剪以及彩化工作,确保住宅小区公共绿化区域内无“小开荒”、无明显裸露,乔、灌、草长势良好、修剪及时,并根据季节情况,对花坛、绿地适时进行彩化布置。
6月1日起,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将对属地内物业服务企业绿化、彩化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落实不到位,绿地裸露率高于10%的,按服务标准不达标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并在属地内进行通报,通报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检查覆盖面100%,发现问题将开行业检查督办单
市城管局要求,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检查、督办、指导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行业服务标准,通过明检与暗检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受理的投诉要以行业检查督办单的形式认真进行督办、整改。对推进落实工作中顶着不办、拖着不干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进行曝光。
整治过程中,大庆市也将在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能动作用的同时,引导业主树立家园意识,积极参与住宅小区建设与管理,联合各部门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行政监管职能向住宅小区延伸,共同解决住宅小区内的盲点、难点问题。(记者 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