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展,你的书法投稿为何落选?-前沿资讯
一、初评,第一印象很关键
(资料图片)
初评落选稿件,有几类比较典型:(一)书写“龙”“虎”等大字,并刻意画上“龙头”“虎尾”;或书写一两句“口号”,且在作品的上部、右边另画上工艺类描绘图案。(二)在颜色鲜艳的大红纸上写金字(用黑纸写白字、用蓝纸写黄字或白字),不符合传统书法自然书写的审美。(三)仿汉魏碑拓浅双钩打底写小字,再在上面写别的字径大一些的字体。(四)用劣质毛边纸书写的作品,像平时的临摹日课一样不修边幅,甚至有的投稿连印章也没有盖。
其实,国展的投稿作品,要想顺利通过初评,必须书体纯化、取法纯正、整体纯净。本届展览是一个“国字号”的书法单项展,除了面向60岁及以上年龄的老年书法作者征稿外,其对投稿作品的要求和其他“国字号”书法单项展相较,从本质上区别不是太大。但是,对于真正“人书俱老”的作品,评委还是很喜欢的。对于80岁、90岁老作者的作品,有些评委还将作品挑出来,在随后的复评中,由工作人员标注相应年龄段的记号,体现了对老作者投稿的关注与关爱。
二、复评,尊重作品的
艺术底蕴与个性追求
复评作品的视域,干净整洁是必须的,整体形式要和谐统一。采用的纸张、使用的墨汁、印章的效果、印泥的颜色、书体风格及艺术表现效果必须相匹配,一定要给评委以视觉美感。
在复评中,有一些作品由于书写相对规范,含有一定的经典成分,过了初评;与那些初评中虽有一点取法渊源的“自由体”投稿相较,尚有优势。但在复评环节,也显现只是“集字成篇”,此轮评委大多比较关注落款,因为很多这类投稿作品的落款与正文相较,水平明显不在一个层次。这类作品的特点是整体布局整齐划一,有些还画了小线、打了小格,在形式整齐上下足了工夫,令人感到意外,很难相信这样的作品是出自60岁以上书法作者之手。也有一些作品,看形式、笔性似乎是四五十岁人写的。想一想,似乎也很正常。一是有一些作者明显是参加过各种展览训练营、冲刺班。另一个是有些作者在青年、壮年时代可能也参加过国展,所以作品相对显得“年轻态”。
一些参加展览训练营、冲刺班的投稿作品,初看入眼,取法以规整的李阳冰一路的玉箸篆、《峄山碑》《曹全碑》《礼器碑》、邓石如、杨沂孙的篆书和隶书以及清人的铁线篆为多,细看“集古字”的痕迹明显。还有一类导师班打造出来的作品,其篆书、隶书的写法,如果将落款的名字盖上,似乎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这样的作品在复评中被下掉不少。
三、终评,作品的内容、
用字必须准确规范
与复评相较,终评作品的数量已大大减少,进入终评的作品“亮点”是必须要有的,而很多作品就是在这个环节被下掉的。主要表现为:
(一)不注重对书法经典的承续。初评时,有接近八成的投稿作品其实是不符合“国字号”书法单项展览投稿要求的,出于对每一位投稿作者的负责,评委们还是一件件地认真审看作品,所花的时间最多。很多投稿作者需要改进投稿观念,投稿前须细究展览的征稿启事,随手写“自由体”的习惯必须得调整。除了作品的字数要有一定的“体量”外,对于书法的审美格调一定不能庸俗。
(二)时风明显。这个展览投稿的篆书,师法范围相对狭窄,大篆数量不多,仅有的几件也是今人痕迹明显。小篆以清人小篆为大宗,赵之谦、邓石如、吴让之、王福庵风格几近泛滥,对吴昌硕、杨沂孙、吴大澂、徐三庚等的小篆取法相对较少。即便是取法赵之谦的篆书和隶书,也没有和近年国展中的“赵之谦风”拉开距离,流行味较浓。也有的稿件,明显是从一些当代人所编的“集字书”中直接抄来的;还有不是对联的内容,写成对联的形式。
隶书作品中,那种看似《张迁碑》,写得“粗、大、黑、野”的隶书较多。《史晨碑》《礼器碑》《好大王碑》、汉简帛类的“集字作品”也不少,撞车、趋同现象较严重,这类作品多在六尺整张彩宣上打满小格子,将小字写满,似乎想以“认真的态度”和“辛勤的苦劳”打动评委,但有些作者的愿望还是落空了,说明评委的“关注点”在书法艺术本体。
行书、行草书的投稿占了稿件总量的大多数,也符合当下国展投稿的常态,且以二王一路行草居多,间有一定数量近年在国展流行的黄庭坚行书、大草,再就是取法颜真卿、《怀仁集王圣教序》、赵之谦、何绍基、王铎、倪元璐的行草书。章草主要为学习汉代简草、《平复帖》、沈曾植、王蘧常的书风,仅有几件。
楷书作品,大量和国展风格相近的“元氏墓志”小字魏碑占了大头。除此之外,是欧阳询、欧阳通、颜真卿、褚遂良的中楷。小楷数量多,其中又以密集型的王献之、赵孟頫、文徵明、王宠一路的小楷居多,锺繇小楷只有几件。小楷作品除了四尺对开外,还有一些拼成四尺整幅。审读时成篇看下来,审看颇感吃力。
(三)使用不规范字“很致命”。进入终评,有一类作品因错别字、用字不规范而落选。很多作品中,“云”“雲”、“余”“馀”、“僻”“辟”“壁”“璧”、“洲”“州”、“戌”“戍”不分,隶书、行草书作品中,书写差笔画、不规范、任意改造字形者不少。这些作品,因有一定的书法艺术表现,过了初评、复评两关,但在文字审读时,因篆法、草法书写不规范,进而落选。
一些取法民间书法、墓志的作品,未注意雅化、规范化。特别是取法民间墓志,其中的别字、俗字以及由石碑、拓本残泐造成的笔画缺失、碑拓填描,很多人在学习、创作中未进行雅化、规范化的“二度加工”,直接将民间书法、墓志中的字拿来使用是有风险的。
有一些作者提供书写内容的复印件(有些是手写的)与所书写作品的内容“对不上号”;还有一些书写内容似乎是从网上下载的,内容不准或有谬误,造成作品内容书写错误,给作品审读造成困难。
从全国第三届老年书法作品展的总体评审过程和公示名单来看,功底扎实、人书俱老有内涵的作品还是入展多一些,说明书法作品的艺术本体、功力修为还是第一位的。
作者 张波 《书法报·书画天地》执行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