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优惠政策若干规定”激发招商活力

招商引资是推动发展的“源头活水”,为加快提升西藏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产、壮大二产、提升三产,突出招商引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要事的重要定位,西藏制定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决定今年开展“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激发西藏招商引资活力,确保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

日,记者从西藏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从2022年4月中旬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共有园区招商、对口支援招商、小分队招商、台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八大行动。《规定》涉及税收、金融、产业扶持、土地、就业创业、营商环境等方面。

数据显示,今年1-3月,全区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452个,到位资金 50.4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53亿元,吸纳区内就业 2636人,实现劳务收入3704.62万元。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将持续营造最优的综合政策,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方面,按照企业不同情况,明确了9%、12%、15%三个档次。在藏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绿色通道政策,对上市、挂牌、发债企业进行奖补。并根据不同类别的工业用地,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50%、70%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中小微企业,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象范围、降低申请条件、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提高了担保和贴息额度。

同时,西藏自治区还将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规定》进一步加大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从企业开办登记、用能报装、不动产登记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明确具体办理时间;持续营造精准的产业扶持政策,《规定》对注册在藏并设有生产经营实体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从促进七大产业发展、企业创新、吸纳就业等方面提出实实在在的举措。

西藏自治区大力倡导创新招商方式,《规定》鼓励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大力开展专业招商、以商招商、会展招商、网络招商、委托招商以及对口援助招商等。同时,还鼓励各市(地)及西藏自治区级以上开发区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允许及权限范围内因地制宜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各级政府和企业。

通过开展“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力争引进一批产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项目、产业链填补齐项目、利民惠民项目等,促成一批待谈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意向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开工、开工项目尽快投产,确保西藏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完善。

据了解,在今年“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预计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75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