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呼和浩特市本级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有调整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保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本级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有调整。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办理业务,呼和浩特市本级办理自治区范围内跨盟市转移接续业务,取消《接续联系函》及《内蒙古区内、盟市间转移接续个人账户转出核定单》。

转入呼和浩特市本级业务:请在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即可,不必再来呼和浩特市经办窗口办理。参保人员在呼和浩特市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后,市医保中心将及时把转入余额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请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台”App或“蒙速办”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查询、使用。

呼和浩特市转出业务,有多种渠道办理:向邮箱发送申请,市医保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拨打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便民服务热线12393登记办理;市内四个区(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处线下办理。

自治区外转移业务包括转入呼和浩特市和转出呼和浩特市两种业务。

转入呼和浩特市:请前往市内四个区(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处办理,待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医保财政专户,市医保中心按月核对无误后录入个人账户转入金额,无需参保人再到窗口办理。

2022年4月前已办理自治区外转入手续的,如转移人自己保存《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表》原件的,请将原件邮寄(送)到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

转出呼和浩特市:由于系统原因暂时无法办理。(记者 于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