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家!山西首家RCEP经核准出口商诞生

“成为经核准出口商,我们公司以后可以自行开具原产地声明,享受RCEP关税优惠更加便利,更加灵活地安排货物生产和出口,真是太方便了!”山西华翔集团重工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王芝芳高兴地说。2月23日,由临汾海关推荐,经太原海关审核认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省首家RCEP经核准出口商。

据了解,该公司以往每年向海关申领50多份出口原产地证书,成为经核准出口商后,其货物在出口时无须再逐票向海关申领原产地证书,可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用于出口货物在国外享受关税优惠,效力等同于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明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两种,用以说明货物具备的原产资格。在今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新增了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声明模式,即由海关审核通过后,获得经核准出口商资格的企业可以自主签发原产地声明,与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相应的关税减让优惠。这一新模式也是对经过认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政策红利叠加,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为帮助企业充分享受RCEP政策红利,临汾海关积极送策上门,向企业宣传经核准出口商制度和RCEP关税减让政策,“一对一”针对答疑,指导企业申请认定,帮助企业梳理建立关税减让清单,指导企业提升自贸协定应用能力,用好原产地累计规则。

太原海关综合业务二处关员陈然介绍,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是高水自由贸易协定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RCEP实施内容的亮点之一,体现了RCEP成员国共同倡导的企业信用管理理念,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提升通关便利。

RCEP各成员国与我省货物贸易份额较大,经贸互补强,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业、煤化工、特色农产品开发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下一步,太原海关将持续加大对RCEP项下关税减让和原产地规则的宣讲力度,拓展我省经核准出口商规模,使更多诚信守法且熟练掌握原产地规则的企业充分享受协定优惠。(记者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