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资讯丨「2023年贵州生态日」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314件!贵州检察以检察办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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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检察办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共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314件5550人,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9883件16128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

紧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重点问题。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390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59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11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41件。

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支持补位作用,用法治力量保障督察整改落到实处。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对乌江、赤水河流域污染违法进行挂牌督办。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关停整治污染企业796家,治理污染水源地3.0794万亩。

持续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持续加大对乌江、赤水河以及珠江等水系主要干支流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为构建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受理审查起诉3717件6385人,同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1796.4%和1395.3%。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修复。探索构建“司法办案+生态修复”机制,落实生态恢复性司法,以“原地修复+异地修复+替代修复”多种方式,通过支持起诉、诉前程序、提起公益诉讼等途径,督促恢复植被、修复受损生态,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2066万元,倒逼涉案企业升级改造技术,主动修复、减少排污,主动走绿色循环经济之路。与有关部门共建“补植复绿”基地160个,在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省检察院、贵阳市检察院挂牌落成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融汇贯通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聚集全省力量啃“硬骨头”,三级院共同办理了刀靶水案、乌江专案、高寨水库案、红水河案、新窑桥案等一批大要案,参办了最高检的“万峰湖专案”。建立协作机制凝聚跨区域保护力量,牵头召开渝川滇黔四省市检察机关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保护联席会议,积极参与共建长江上游六省市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围绕跨区域大江大湖大库形成跨省际跨市州协作机制70余个,有效推动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等跨区域流域治理难题。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联合开展护河大巡察活动,共同促成3000余个环境问题得到整治,形成书面报告200余份;依托“林长+检察长”机制,进一步压实依法管林护林责任,形成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合力。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瑶

编辑 张弘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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