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整顿!余杭已有企业被罚,这件事千万不能做!

严 查!


(资料图)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以下简称《判定标准》)

5月15日,

《判定标准》施行第一天,

杭州国杰汽车有限公司

因员工无证上岗,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被余杭区应急管理局

责令停业整顿。

新规施行当天,

余杭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

到杭州国杰汽车有限公司

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

发现该公司1名员工正在进行热切割作业,

且未能出示有效期内电焊作业操作证,

该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监管不到位,

致使公司员工

在未能经过专门的特种作业培训

并取得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就上岗的违法行为。

根据新修订的《判定标准》

判定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

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并立案查处。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对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

治理督办制度、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我们会继续聚焦

全区工贸重点行业领域,

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督促企业认真排查重大事故隐患,

切实提高整改质量。”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新规链接

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小编提醒:

处罚不是目的

规范才是根本

遵守新规,持证上岗

当好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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