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借款利息的新规有哪些

一、

法院关于借款利息的新规有哪些

法院关于借款利息的新规是当事人可以自由的约定,但是其约定必须在当期银行借贷利率的4倍之内的部分才受国家的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为合法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条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

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是什么

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是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浮动来确定的,具体银行、产品不同,利率也会不同。具体如下:

1.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4.85%


(相关资料图)

2.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 4.85%

3.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5.25%

4.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 5.25%

5.五年以上贷款 5.40%。

三、

借款利息什么时候支付

借款利息支付的时间如下:

1.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1)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上述两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找法网提醒您,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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