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行为过了火 动物“很受伤” 不文明行为怎么治?|今日要闻
前不久,“女子把乌龟挨个捅水里”“游客向大熊猫投喂玉米芯”“熊猫基地通报多人被禁入”等等话题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最近几年,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文明出游一直是大家越来越关心的话题。那么,这些不文明的行为到底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管理部门又该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来加强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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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的红螺寺依山而建,背靠红螺山,南照红螺湖,山环水绕,古树参天。每逢节假日,这里总会迎来大量的游客。
从红螺寺大门进入后不久,游客们会来到第一个景点——御竹林。在御竹林中,有一湾池水,里面养着许多只乌龟。记者拍摄时正值上午,一些乌龟已经爬到了石头上,悠闲地晒太阳。
景区工作人员:乌龟属于两栖动物,它需要定期地上岸来晒太阳。我们景区根据其生活的特点,也特意打造了一个可供其休憩的一个景观平台。
然而,就在前不久,一段游客在池边用竹竿把乌龟挨个捅下水的视频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在视频中,这名穿红衣服的女子蹲在池边,她的手中拿着一根细长的竹竿,她把竹竿伸向池水中央的石头上,把乌龟一只一只地捅进水中。
景区工作人员:事情发生的时间是5月1日的中午,当时正值客流高峰。在我们景区日常巡查的间隙,一游客用竹竿,将正在鳄鱼池石头上休息的乌龟,直接捅到水里,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被其他游客拍摄下来并上传至网络。
视频一经传开,很多网友对这名红衣女游客的行为进行了谴责。园方表示,这名女游客的行为虽然不会对乌龟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是会惊扰到它们。
景区工作人员:游客的这种行为对动物来讲首先它是一种打扰,而且它会对动物产生不必要的惊吓和伤害,对游客的这种不文明行为我们景区是没有执法权的,如果发现不文明行为景区会第一时间上前劝导和阻止,对拒不服从的人员我们也会将其列入游客黑名单,限制他二次入园。
在园区内,许多地方都有醒目的标识与文字,提示劝导游客文明游园。在此次事件发生后,园区也紧急制作了更多的提示牌,尽量避免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景区工作人员:我们景区也是及时强化了日常巡视,并且在原有的提示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禁止投喂、恫吓这样的提示牌。
事实上,在许多旅游景区内,无论是在景区的游客须知中,还是景区内的一些醒目位置,都有倡导文明旅游的提示。尽管如此,不文明行为依旧屡禁不止。同样是在今年的五一假期,在四川成都的熊猫谷内,有游客拍到了这样一段视频。
视频显示,尽管游客们都在叫着大熊猫的名字,但是熊猫还是把玉米芯吃掉了,这名投喂玉米芯的游客也遭到了在场游客的指责。
有游客投喂大熊猫玉米芯事发后的第二天,熊猫谷就在景区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通报。通报显示,经饲养员第一时间检查与观察,被投喂玉米芯的大熊猫身体情况正常无异样。而投喂者罗某某,因为她的不文明参观和对大熊猫可能造成危害的行为,被终身禁止再次进入事发景区参观。
在之后的几天中,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也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通报了多起不文明行为。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实施者因向大熊猫室外活动场内抛掷矿泉水瓶、糖纸、薯片盒等物品,均被禁止一年内再次入园。
若游客对动物造成伤害 该担何种法律责任
游客任性的爱,让动物们承受不起。如果游客对动物造成了伤害,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记者在一些景区内对游客进行了随机采访,许多游客都表示亲眼见到过不文明行为,有些人认为,不文明行为的实施者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前不久,有网友拍摄到了这样一段视频并传到了网上。在北京动物园内,一名游客用激光笔照射正在爬树的大熊猫。
视频显示,当时大熊猫正在爬树,一个绿色的光点一直追逐着它,不停晃动。针对网友视频中曝光的情况,北京动物园表示谴责这种不文明行为,同时回应,园内兽医已于第一时间对大熊猫进行检查,动物状态良好。
游客们普遍认为,打扰动物的生活、乱投喂、伤害动物,这些行为不文明、不道德。那么,这些行为就只停留在道德层面吗?是否触及法律呢?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 谭秋桂:如果法律明确规定了,你这个行为不能做,那就是违法了,包括不管你是在公园里面去挑逗,戏弄动物,伤害了动物,或者扰乱了动物的安宁,这些行为,总的来看现在都已经是违法了。民法典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学专家指出,景区内的动物们是供所有游客观赏的,而不文明的行为是违背公共秩序的,属于违法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 谭秋桂:这是一个大家都想要去维护的秩序。同时各个地方对于公园的管理,地方立法都有一些规定,比如说北京就有公园条例,有人在公园里面去挑逗动物了,就违反了公园条例的规定,就违反了通过地方性法规所构建的一种公共秩序。
专家指出,如果因为投喂等不文明的行为导致动物受伤甚至死亡,实施这些行为的游客很可能会因为侵权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除此之外,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还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你随便去侵害动物园里面的财产,(动物)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的,那要赔偿,这是民事责任。在一个公共场合之下,在一个大家都能进入的公共区域里面,你从事这样一个违法行为,这本身也是治安处罚法的管理范围,严重的话可能要受到警告、拘留、罚款等相关的行政处罚措施。动物分为好多种类别,一方面就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为基础,有一些珍贵动物,濒危动物。对这些动物的伤害,严重的会致死,最严重的话,上升到刑事责任。
完善黑名单制度 不文明行为被戴“金箍”
对不文明旅游行为说“不”,已然形成社会共识。要打败不文明行为,就需要为文明立规,给规则立威。实施不文明行为,涉事游客会被列入景区“黑名单”。虽然这只是行业内的处罚,但也是依法对不文明出游行为给予了震慑。 那么哪些行为或将被列入旅游黑名单呢?一旦被纳入黑名单,又会对个人产生哪些影响呢?
针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2016年实施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予以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涉毒活动;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违反旅游场所规定,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等。按照规定,对于实施了此类不文明行为的游客,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会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列进去之后(对个人)有什么坏处呢?坏处是非常多的,会有一个联合惩戒机制,非常有可能被纳入到一个信用系统之后,比如说会影响到贷款、乘坐高铁等等。最近一段时间黑名单已经扩展了,从某一个领域扩展到其他的方方面面。
除了用法律法规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硬约束,许多游客还提出,景区也应加强管理,增加工作人员巡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由景区和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法学专家认为,景区作为管理者,应当要承担责任,防止动物的安宁受到侵扰。但是,为了游客的体验感,景区的管理也不能过度。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作为园方,实际可以选择的空间不大,因为它要平衡,一方面如果把动物确实保护好,别人无法投喂的话,那可能大家去动物园看动物的时候的感官就很差,因为有各种栏杆,看不清楚。但如果不设置这样的一些管理措施的话,那有可能对游客造成损害,也可能对动物造成损害,所以要平衡这里面的关系。特别是一些节假日高峰期、小朋友集中去的时候。
为了维护文明的游园环境,一些景区也在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措施。比如,有的园区内设有“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最近发生在园区里真实的不文明事件进行曝光,对游客起到警示作用;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游客的权利进行了规定。例如,广州市公园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游人依法享有劝阻违反规定的游园行为;举报、投诉违法行为等权利。
对此,许多游客也表示,希望成为文明引导员,对不文明行为作出劝阻。
最近,还有一段温暖的视频引发网友的关注。4月30日,在山东潍坊的一个动物园内,一只鸵鸟误食了塑料袋,嘴巴被缠绕。
李女士说,由于事发当天游客比较多,附近没有工作人员。李女士夫妻二人刚好是兽医,为动物取异物比较有经验,情急之下,李女士和丈夫两人相互配合,把缠绕在鸵鸟嘴上的塑料袋取了下来。
这对夫妻的行为被网友们点赞,他们在放假游玩期间还可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保护了动物的安全与健康,为景区的文明和谐出一份力。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 谭秋桂: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责任去保护公共秩序。公共秩序就是要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够很好地维护,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是我们大家一直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觉得这事好玩,实际上你的好玩行为有可能就已经侵害到了动物的安宁,动物就不好玩了,或者你会侵害其他游客观赏,还是要关注到其他人的感受。我觉得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才是和谐的,我们的环境是优美的,我们的公园设计的目的才能够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