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县域金融工程试点贷款实现普遍稳定增长

记者从3月31日自治区金融办召开的全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暨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工作远程调度会上获悉,内蒙古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地区贷款实现普遍稳定增长。

据了解,2016年9月,自治区金融办联合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内蒙古证监局发起了县域金融工程。经过几年的实践,全区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工作成效初显,试点地区贷款普遍稳定增长,通辽市奈曼旗、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贷款增速较快,达到23.1%、15.86%,分别高于全区均水18.3和11.06个百分点;试点地区共新增三板挂牌企业8家,有339家企业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实现融资28亿余元,助力当地资本市场稳步发展;试点地区引进各类金融组织95家,初步构建起政策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功能互补、分工协作的金融组织体系,良竞争局面开始形成,推动当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试点地区金融业发展的科学和规划进一步增强,金融工作的实操实效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进一步提升,成为推动当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引擎。( 记者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