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共饮一江水,同守一片天。对于长三角区域内城市而言,在生态环境方面是“同呼吸、共命运”。

2021年,安徽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省秋冬季PM2.5浓度持续下降,多领域保护长江,共护一江碧水。今年,安徽省将进一步携手沪苏浙纵深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协力打造长三角“白菜心”、合肥巢湖名片等亮点。

全省秋冬季PM2.5浓度持续下降

2021年1-11月,安徽省PM2.5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优良天数比例为85.7%,同比持;O3最大8小时90百分位浓度为15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

大气治理关系着民生福祉,2021年,安徽省顺利完成2020—2021年秋冬季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秋冬季PM2.5浓度持续下降。

其中,安徽省开展两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省级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落实“一厂一策”,实行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开展“一企一案”“一园一案”编制。

此外,全面执行柴油货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推进实施I/M制度并实现联网。加强船舶使用燃油监管,开展苏皖省际交界水域联合执法。

抓实长江“十年禁渔”全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同栖长三角,共护一江碧水。2021年1—11月,安徽省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2.5%,同比提高5.8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长江、淮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92.7%、70.0%。

2021年,安徽省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清理整治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名录、整治工作方案编制,完成长江一二级支流全部160条河流13000余方公里范围排查工作,对长江干流97个工业企业排污口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备。

同时,安徽省签署长三角跨省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建立健全洪泽湖、沱湖流域汛期预警监测机制。抓实长江“十年禁渔”,去年1—10月,全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027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997件。

构建天地空一体的长三角生态质量监测网络

2021年,安徽省多方位联动合作,完善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制度创新,构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网络,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亮点。

其中,安徽省实行长三角统一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联合制订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标准。并在巢湖湖区和黄山风景区组织开展湿地、森林生态系统地面监测,组织开展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开展2020—2021年覆盖全省的遥感解译,逐步构建天地空一体的长三角生态质量监测网络。

安徽省还积极推进长三角排污许可“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改革。加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区工业废水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启动实施,在安徽省合肥等地开展集成示范,探索形成可推广的污水和固废处置新模式,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

今年协力打造合肥巢湖名片等亮点

今年,安徽省将深化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纵深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全省将继续抓好长三角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和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合力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跨界水体水环境治理,推进出境国控断面水质达标。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共建信息化监管体系,健全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机制。

今年安徽省将携手沪苏浙纵深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协力打造长三角“白菜心”、合肥巢湖名片等亮点,强化生态赋能一体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庄文倩)